書展終於在昨日下午五時閉幕, 回顧今年書展最大焦點應該在於一場「o靚」模風波. 上回談過網民態度問題, 但就整件事仍有話不吐不快, 所以另開一文寫之.
可以說, 整件事的開端到結尾頗戲劇性. 最初得悉有「o靚」模打算大舉攻佔書展, 出賣肉體出寫真集, 各路網民似乎同聲同氣, 群起反對, facebook反對「o靚」模的群組成員數目迅速達五位數字, 氣勢一時無兩. 然而, 這班人漸漸出現分歧, 內哄連連, 迫得張振海另起爐灶. 最後的結果是反被支持「o靚」模人士反擊, 高舉出版自由口號, 而反「o靚」模人士則潰不成軍, 得可憐的十來個人在書展單薄地在書展外抗議, 更落得要以「怕擾亂書展秩序」的薄弱理由死撐, 這個結局實在是峰迴路轉.
不過, 雖則峰迴路轉但不是不可思議, 「o靚」模風波其實主要分開兩個層面: 支持與反對、容許與禁止. 反「o靚」模之所以到最後節節敗退, 淪為扮作清高的偽君子, 就是因為他們把兩個層面的事混為一談, 或根本沒有試圖分辨.
從支持與反對的層面來說, 我和反「o靚」模一樣是反對的, 理由簡單, 我不認為人應該出賣肉體吸引支持並作為收入. 以上句子不單指書展, 甚至所有地方, 這是我的原則, 我的意見. 不帶任何約束力但卻是我的意見, 我所行使的, 就只是我表達意見的權利.
顯然事情發展下來就如我上文所寫, 越來越激烈, 開始有人向主辦單位施壓, 開始有人宣稱不能讓「o靚」模出現在書展, 這就是反「o靚」模人士走錯了的一步, 讓他們從此陷入劣勢的一步. 一旦涉及謝絕「o靚」模出席書展, 事情立刻進入到第二個層面. 我承認, 「o靚」模必須被容許進入書展, 因為這也是她們的權利, 就如你有權在會考考試卷中寫粗口交白卷一樣, 都是必須被尊重的權利. 因此, 「o靚」模進駐書展是合法的, 以道德標準這軟弱理由要趕走「o靚」模是徒勞無功的, 反「o靚」模人士亦基於自身與大眾的無知, 無法抽離第二個層面, 身陷泥濘, 自此聲勢一去不返.
回到第一段, 書展終於閉幕, 但我始終堅決反對「o靚」模出現於書展污染視覺, 卻又不得不接受她們的存在. 明知是錯卻只能無動於衷, 恐怕是自由社會比極權社會唯一令人不滿的地方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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